与2023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拟以国务院令发布,规定层次更高,范围更广,基础性更强。
2月8日,教育部发布了《校外培训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将校外培训的整体管理提升到行政法规的高度。
草案共20条,涉及准入门槛、员工、材料课程、招生、培训时间、收费、财务监督等方面。总体框架和内在精神与“双减”一脉相承。
在谈到文件的背景时,教育部在草案的起草中表示,过去两年,校外培训秩序日益标准化,地方政府为校外培训管理奠定了实际基础。在新的治理形势下,需要将实践证明有效的政策法治化,促进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在巩固基础、稳定预期、加强长远方面的作用。
21世纪教育研究所所长熊丙奇也认为,新规定是进一步制度化以往的相关政策法规,形成法律文本,提高其法律效力,促进校外培训的标准化发展。
“其实新内容并不多,都是过去相关政策的表达。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朱朝辉告诉界面教育分析,草案主要希望“双重减少”继续稳步推进,在推广过程中有相对有效的规定作为依据。
再比如,在收费方面,校外培训机构采用预收费方式收费的,应当将预收费纳入监管。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
例如,草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其中没有“双重减少”意见中“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批准新的校外培训机构”的规定。
但总的来说,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还必须负责全国校外培训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规模结构调控。
义务教育学生校外培训,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省人民政府制定收费管理办法。
同时,草案所反映的分类管理原则为非学科培训和培训以外的创新教育产品留下了发展空间。例如,鼓励和支持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校外场馆(所)开展校外培训,丰富课程,扩大招生人数,满足合理的校外培训需求。
草案还提到,校外培训机构的融资和费用主要用于培训业务活动,改善培训条件,保障员工待遇,这也符合“双重减少”中提到的公益包容性和教育“去产业化”的核心本质。
与以往政策相比,草案的监管对象增加了教研人员,即幼儿园、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
根据草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引进高质量、信用良好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外服务,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界面教育还发现,草案没有提到对高中学科培训的监督。根据“双减”指导文件,“高中阶段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但没有具体文件作为指导ng体育app。
这是对当地经验的总结。沈阳、郑州等“双减”试点地区提出,教研人员不得从事校外培训活动,通过开展或参加校外培训,防止与课程教学和考试命题密切相关的教研人员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考试招生。
“本条例没有提到高中学科培训,这意味着高中学科培训可以按照目前的模式进行。熊丙奇认为,这种做法更安全,也符合商业逻辑。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高中学科培训机构可以登记为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高中学科培训机构也可以作为上市教育公司的资产。目前新东方(NYSE:EDU)、学大教育(000526.SZ)最新业绩中有高中培训的功劳。
因此,对于如何“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双重减少的相关规定,刘林建议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试点项目,总结经验基础,然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在接受界面教育采访时也表示,多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取得显著成果,为义务教育实施“双重减少”奠定了重要基础,高中“十三五”初步普及,校际差异,区域差异很大。
“将校外培训管理纳入法治轨道,不是对校外培训的‘打压’甚至‘取消’,而是规范‘双减’政策的实施。熊丙奇向界面教育强调,本条例明确了“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的定位,鼓励标准化、优质的培训机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ng体育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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